我在网易考拉购买商品,从杭州保税1号仓发货,根据海关文件,要求退税
时间:2024-07-02    点击:77
本人20160520在网易考拉购买了513.98元(含税费:59.98)的海外商品,根据2016年5月24日,海关总署正式下发《关于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新的监管要求有关事宜的通知》,明确在2017年5月11日前继续按照税收新政实施前的监管要求进行监管,我能否向网易考拉下提出返还59.98元税费的要求?
杭州海关 2016-06-12 10:06:09
你好,《关于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新的监管要求有关事宜的通知》对监管要求即首次进口许可证、注册或备案要求进行了调整,未对税收政策进行调整。《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》范围内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,仍按照财政部《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》(财关税[2016]18号)规定征税。